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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六章 关税法
知识点三、进口关税税率
1.税率设置:自2002.1.1起,税则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
2.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A.从量税: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从量税是每一种进口商品的单位应税额固定,不受该商品进口价格的影响,因此,这种计税方法的特点是税额计算简便,直达手续快捷,并能起到抑制质次价廉商品或故意低瞒价格商品的进口。
B.复合税: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复合税既可发挥从量税抑制低价商品进口的特点,又可发挥从价税税负合理、稳定的特点。
3.暂定税率: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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