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60 苹果版本:8.7.6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注会《税法》知识点预习: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10/27 09:33:34  字体:

选课中心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报名提醒

入口开通及时知

报名提醒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三十九、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