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60 苹果版本:8.7.6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1/16 10:41:19  字体:

选课中心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报名提醒

入口开通及时知

报名提醒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七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概念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指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代表国务院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2、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3、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如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对金融行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授权财政部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等。

  (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基本职责和履职要求

  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基本职责

  (1)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2)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3)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履职要求

  (1)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损失。

  (2)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3)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4)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