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十五章 竞争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十六、经营者集中的概念和分类概述
1.经营者集中的概念和分类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之间通过合并、取得股份或者资产、委托经营或联营以及人事兼任等方式形成的控制与被控制状态。
根据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产业中的位置和相互关系,可将经营者集中分为横向集中、纵向集中和混合集中。
横向集中 | 是指因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而具有相互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集中。 |
纵向集中 | 是指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阶段,彼此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但有买卖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集中,亦即某种产品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的集中或上游经营者与下游经营者间的集中。 |
混合集中 | 是指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彼此没有关联的经营者之间的集中。参与混合集中的经营者之间既不存在竞争关系也不存在买卖关系,即跨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如一个移动电话制造商与一个房地产商之间的集中。 |
2.经营者集中的经济效果
经营者集中的经济效果同样具有积极效果和消极效果。
3.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模式
经营者集中的经济效果的两面性,决定了反垄断法对它的规制在于“控制”,而不在于“禁止”。这种控制制度体现为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