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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
第十一章 企业倒闭风险
知识点六、债务重组
实施债务重组方案的目的有很多。企业可选择一系列不同的重组方式,而选择哪一种,取决于企业是有偿债能力的还是有破产的危险,这两者是债务重组的常见原因。
(1)债务重组的原则。一般应遵循的程序是核销已经损失或无法收回的资产及损益账户上的借方余额,对资产进行重估价,以确定其对于企业的当前价值。确定企业在不继续融资的情况下是否能够继续交易,或者如果需要进行继续融资,确定所需的金额、形式以及可提供融资的人士。企业按照需要注销债务的规模以及所需融资的金额,确定合理的方式,在为公司提供资金的各方间分散注销的影响。
(2)债务重组对资金提供者的影响:银行和投资人(普通股、优先股、债权人)对重组计划的看法。
(3)债务重组的方案。
有偿债能力的公司 | 处于财务困难的公司 | ||
债务转股份 | (1)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自动行使权利。 (2)公司无法偿还一般的债务而要求债权人将债转股 | 公司自愿偿债安排(CVA) | 是公司与债权人之间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程序为: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召集公司及其债权人举行会议。然后,在会上提出重组计划,并举行投票。如果获得法定的支持率(75%),则要求法院批准。如果法院同意,则这项计划对于所有债权人都有约束力 |
股份转债务 | 指优先股转成某种形式的债权 | 管理命令 | 公司、其董事或债权人可申请管理命令。由法院或债权人指派管理人,公司将继续交易,同时实施恢复计划以挽救公司,或为债权人取得比立即清算更好的回报 |
一种股份转为另一种股份 | 将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国内没有); 为使股份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增强,公司会将股份细分成更小的单位,或将股份转成股票 | ||
一项债务转成另一项债务 | 例如债务展期、以新换旧、以低利率债券换高利率债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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