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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新疆考区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的报告
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建立于1991年,经过不断的完善,现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职业资格考试之一。长期以来注册会计师考试一直采用纸笔的考试方式,为提高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自2012年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实施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机考实施以后,考试成本加大,收支严重不能平衡,为了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将我区的原来的考务费每科40元调整为每科60元,其原因如下:
1.我区考办严格按照自治区新计价费〔2004〕409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对考试人员进行收费,即考试报名费55元(报名费15元/人,考务费每科40元/人)。报名费中包含上交全国考办的10元/每科次的考务费。纸笔考试方式时剩余的考务费由我区考办负责承担报名组织,资格审核、考场租赁、人员培训、租用监测车、卷库保卫和试卷押运、考试用品、巡考费用等大量开支,经核算收支尚能平衡。
2.实施机考以后,我区考办组织考试工作承担的费用比纸笔考试下的费用增幅较大,除承担上交财政部考办10元/人科次的报名费和支付机考公司42元/人科次的机考费用外,还需要承担报名组织、资格审核、机位检查、巡考组织、人员培训、维护考试秩序及应急预案实施等各方面费用。我区与全国其他省相比考试报名收费标准偏低,导致考试经费严重不足。
3.随着考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物价指数的上涨因素,原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无论在收费性质上还是收费标准上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需要。
特此报告。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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