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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09年注税考试报名:08年12月15日-09年1月4日

2008/12/16  来源:   字体:  打印

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328号)精神, 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9日下午、20日和21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

  (四)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

  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二、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事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09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2009年1月4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09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09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主页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支付,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在线支付考务费。

  1.拥有工商银行银行卡,至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工商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工商银行相关帮助。(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86896183。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新报考人员于2009年1月5日—1月7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根据省人事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今年报考科目和填写相关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09年1月5日-1月7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09年6月9日-6月18日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采用网上征订、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进行交费和教材征订,教材征订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4日。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泰州市人事局
泰州国税局
泰州地税局
二00八年十二月 日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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