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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9、20、21日进行。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19日 | 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0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
6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三、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四、注册税务师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于2008年12月22日至31日登陆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办理资格审核与确认。考生请于2009年1月5日前到县人事局职称科送交相关材料和费用。
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说明,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对于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费用: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承诺书(各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报名条件第六条或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需提交);
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应考时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六、考生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周,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一定要按时下载。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七、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潍坊、济宁设置考点。
附件: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阳信县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四)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七)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八)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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