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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考试合格人员从“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交纳与准考证同底版(或近期)一寸照片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另一张粘贴在第一张登记表的右上角。请把序号写在表格的左上角,方便工作人员排序。
三、请考试合格人员务必于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将填写好的《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验过后还给考生)一并交原报名处(国税局一楼大厅)。郑州市国税局征管处电话:0371-67712032。逾期未交者,转入下年度同类证书一并办理。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09郑州注税合格人员名单.xls
B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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