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内容摘要: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2—23日。报名网址:。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1年6月13—16日。
关于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5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时间、科目:
6月17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 9:00-11:30 税法(一)
6月18日 14:00-16:30 税法(二)
6月19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6月19日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考点设在新浦地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工作安排
2011年度我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负责。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依据报名条件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为合格。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2—23日。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月21—23日。
资格审查地点: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8-85826670。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认真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将下列材料于2011年1月21—23日送交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四)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的同时可订购考试用书。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1年6月13—16日,打印网址: 。考生同期可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