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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务代理实务》预习:押金计税方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10/09 16:22:42 字体:

  对纳税人为销售应税消费品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消费税正确的计税方法是()。

  A.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啤酒的押金不征收消费税,那么也不征收增值税,因为二者计价口径应该是一致的

  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且未逾期者,不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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