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收相关法律》学习之第一篇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10/17 11:34:38 字体:

第一篇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这次我们先说说为什么有行政处罚制度。严重的违法直接就由刑法接手了,一般的违法我们就用行政处罚。

  一般的总则性的规定是《行政处罚法》,特殊的具体的规定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

  尤其针对程序的一般规定是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特别规定是《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我们的规则是:有特殊的,依照特殊规定。没有特殊规定,就用一般规定。实体规定是这样处理滴,程序规定也是这样处理滴。做题的时候千万别用错了。

  2009年考的分值比较多,达到了17分,其他年份就8分左右。不能掉以轻心。程序是这章的重点!很容易出综合题!

  整体上可以分为三大块:

  一、基础性内容:

  什么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谁能设定这些行政处罚,谁能实施这些行政处罚。

  二、程序性内容

  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执行程序、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与行政许可的程序有啥区别涅,自己列个小表吧,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三、特别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与一般的行政处罚程序有啥区别?

  大家在学完本章之后,在脑中用这个思路回想。

  重点掌握的内容有:

  一、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联系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要记住各项原则的具体体现,尤其是列举的规定,选择题的出题点。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理论上:人身自由罚、行为(能力)罚、财产罚、训诫(申诫、精神)罚

  规定上:《行政处罚法》规定了7种

      税务行政处罚只4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咒语:停掉罚没)

  三、行政处罚的设定

  参见行政许可的设定,注意国发[1996]13号:1000;3倍,3万元,1万元;报国批。  

 创设权具体规定权
法律6+n上位法有设定的,下位法不得再设定,但是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行政法规6+n - 限制人身自由
地方性法规6 -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拘留)-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部门规章警告、一定数量罚款(国务院规定上限)
地方规章警告、一定数量罚款(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上限)
 

  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四、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和管辖

  1、实施主体有3个,对比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2、管辖是从地域上进行的划分。注意一般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海关特别规定(新增发现违法行为地)。

  有争议的,报共同上级机关。

  五、行政处罚的适用

  1、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

  2、追究时效,一般2年,税收5年,治安6个月。

  六、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1、一般规定 

简易程序条件①事实确凿、法律依据;②警告或罚款(公民50元以下组织1000元以下)
程序①表明身份;②说明理由;③听取陈述申辩;④作出书面决定(可1人)
一般程序
  
条件除简易程序外的情形
程序简易程序+①调查/检查(2人);②负责人决定(1个/集体)
听证程序条件①责令停产停业;②吊销许可证或执照;③较大数额罚款
程序告知→3日申请→7日通知→公开进行(涉密除外)→案外人主持→质证→听证笔录


  2、特殊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一般程序中“调查”的规定。

  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

  3、行政处罚法未作统一明确规定包括:行政机关决定立案的时限及其形式;当事人应当在被告知享有陈述、申辩权后多长时间内进行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在收到听证申请后多长时间内举行听证;行政机关决定立案后多长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以什么形式提出听证的要求;听证时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的终止。

  七、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1、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具体怎么分离的

  2、强制执行,有哪些措施

  3、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体现在哪些地方

  八、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因为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所以,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就得移送到司法机关。

  移送程序的要求、异议解决当中,涉及到“数”的,都要记住。

  法律责任中,注意:前提、具体受罚人、具体责任。

  九、税务行政处罚

  1、只有4种。责令限期改正、收缴或停售发票等,都不是。

  2、税收违法行为,联系第三编第三章“危害税收征管罪”来学习。

  第一档:不构成违法行为;第二档:构成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第三档:构成犯罪。

  分这三档,注意满足的条件和相应的责任。以此来明确严重的违法才是犯罪。

  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适用听证程序。

  注意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有关听证程序时限上的区别。

  几个文书:作出处罚之前,《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哪些?

       举行听证之前,《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哪些情况导致终止,哪些情况导致中止,哪些情况不影响?注意看教材。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