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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实务》预习:关联方借款利息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12/05 09:05:16 字体:

  甲、乙两家企业是关联企业。2010年5月1日,乙企业从甲企业借款3 000万元,期限半年,双方约定按照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年利率8%结算利息,乙企业无其他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乙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所有者权益构成为:实收资本2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万元。则2010年不得扣除的关联方借款利息为( )。

  A.0万元

  B.72万元

  C.88万元

  D.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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