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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业外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科目中发现,该行2008年7月30日和8月20日,分两次向“某区某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付款合计l00万元。经过对该行负责人询问得知,这是由于2008年在该区举办武术节,区委向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捐赠摊派,该行把这两笔支出记入了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并在税前进行了扣除。
是否正确,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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