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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
这一章考查分值不多,教材写的也简单。综合分析题最多出1-2道小题,有的时候不出。
重点内容是:管辖、简易程序、举证责任、民诉证据、再审。
我们第三篇的内容都讲的是诉讼法,千万别把规定记混了,比如,在回避制度上,就有很大的差别。不能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安到刑事诉讼程序上,也不能把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安到行政诉讼程序上。因为特定的争议特点,决定了每个诉讼程序的差别。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当中,“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是重点,都背下来。
303页有一处错误,应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二、主管与管辖
特殊的是重点,尤其是协议管辖。
三、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共同诉讼人、诉讼代理人是重点。
四、民事诉讼证据
举证责任倒置问题、举证时限、查证职责是重点
五、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哪些情况可以提供担保,哪些情况必须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要注意在条件、适用范围等方面比较学习。
六、审判程序
1、简易程序,简化在哪里?
2、比较撤诉与缺席判决
3、比较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终止审理
4、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4个)
5、再审案件的审理
七、督促程序与公示催告程序
1、支付令
2、大致流程
八、执行程序
1、期限是2年
2、比较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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