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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边梳理了一些关于建造合同的常见问题,欢迎大家继续添加!
1、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是在建造合同业务中常常要涉及的,工程施工科目的借方登记实际消耗的成本和工程的毛利,期末借方余额表示目前为止累计的成本和毛利。
2、工程结算科目的贷方登记合同约定的收款额,期末贷方表示目前为止合同约定的收款总量。
3、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差额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
如果“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大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则差额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
4、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需要冲减合同成本,而不计入合同收入。
5、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时,如果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将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如果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6、对于建造合同已经发生的损失,是在工程施工——工程毛利中反映,而预计将要发生的损失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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