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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第一节 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主要涉税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交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一、“应交税费”科目——负债类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A、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通过“应交税费”核算。企业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B、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增值税三个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应交增值税”还设计9个专栏进行核算。
C、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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