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2月7日起
内容摘要:网上预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至28日。现场资料审查、交费时间:2012年2月7日至2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考试前两周内到考试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关于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17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具体安排如下:
6月16日 0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17日 0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前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三、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从业年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四)报名学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五)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同时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 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2年2月7日至28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28日前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相关证件复印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12年2月7日至2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0315-2827463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4、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两份)。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五)考试前两周内到考试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六、其它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工作由唐山税务师事务所负责。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联系人:刘庆花
联系电话:0315-2238104
附件: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