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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登记的区别及举例:
1、行政许可:依申请的外部管理行为,主要表现为权利的赋予或禁止的解除。如:持枪许可、渔业捕捞许可;
2、行政审批:可以是许可审批,也可以是确认审批,还可以是其他类型审批,其中部份行政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范畴;可以是依职权,也可以是依申请,也可以是内部行为,也可以是外部行为。如:财产报损,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税收保全审批等;
3、行政确认:可以是依职权,也可以是依申请的行政机关对特定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认定并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注意:
(1)、在行政诉讼中,行政确认行为通常不因申请行为无效而无效或被撤销,行政许可则会因申请行为无效而导致无效或被撤销;
(2)、行政许可是从无到有,行政确认是从有到有。
4、行政登记:行政机关发放证或其他证明文书有形式进行管理的一种手段。如: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税务登记、出口退税资格审核登记、房屋产权登记。
税务行政许可项目:
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2、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和印制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3、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限额的审批
4、印花税代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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