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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Ⅱ》考试大纲(一)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3/26 15:47:24 字体:

 《税收相关法律》  《财务与会计》
税法(Ⅱ)考试大纲

  提示:本大纲是《税法(Ⅰ)》的续篇,主要介绍我国的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三类税收实体法的主要内容。所得税是《税法(Ⅱ)》中最主要的部分,由于所得税自身的特点,计算应纳税额时必然涉及收入、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和损失等主要因素。因此,往往在计算某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时,有可能涉及《税法(Ⅰ)》中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这是学习《税法(Ⅱ)》时应特别注意的。

  导  论

  (一)熟悉现行所得税的构成情况及类型

  (二)熟悉现行财产税的构成情况及类型

  (三)了解现行行为税的构成情况及特点

  第一章企业所得税

  一、概述

  (一)熟悉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二)熟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

  (三)了解各国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性做法

  (四)熟悉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演变

  (五)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作用

  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一)熟悉纳税人的主要类型

  (二)熟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及所得来源

  三、税率

  (一)掌握基本税率的规定

  (二)熟悉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掌握收入总额的确定

  收入总额包括基本收入和特殊收入两部分。基本收入包括:销售货物的收入、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和红利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人;特殊收入主要包括:分期收款方式取得的收入、产品分成方式的收入、发生非货币性交换的收入等。

  (二)掌握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三)掌握扣除项目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扣除的范围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扣除的项目及其标准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利息费用、借款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租赁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四)掌握不得扣除的项目

  不得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等。

  (五)掌握亏损弥补的规定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掌握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范围、折旧依据和方法、折旧年限。

  (二)熟悉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

  (三)掌握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摊销方法及年限。

  (四)掌握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和摊销年限。

  (五)熟悉存货的税务处理

  存货的计税基础、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

  (六)掌握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七)掌握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六、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一)熟悉资产损失的概念

  (二)掌握资产损失扣除的政策

  现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存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应收、预付款项等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贷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固定资产或存货盘亏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固定资产或存货被盗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等。

  (三)掌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资产损失确认证据,现金等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非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投资损失的认定。

  七、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一)熟悉企业重组的概念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二)掌握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方法

  (三)掌握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方法

  八、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一)熟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概念

  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是指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的一系列经营活动。

  (二)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的税务处理

  (三)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

  (四)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成本的核算方法

  (五)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

  九、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掌握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二)掌握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三)掌握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一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

  (四)掌握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掌握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六)掌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主要把握"收入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七)掌握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

  十、税收优惠

  (一)掌握减征与免征优惠

  (二)掌握高新企业的优惠

  (三)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

  (四)掌握加计扣除的优惠

  (五)掌握创投企业的优惠

  (六)掌握加速折旧的优惠

  (七)掌握减计收入的优惠

  (八)掌握税额抵免的优惠

  (九)熟悉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十)掌握非居民企业的优惠

  (十一)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优惠

  (十二)掌握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

  (十三)掌握其他优惠

  十一、源泉扣缴

  (一)熟悉扣缴义务人

  (二)掌握扣缴方法

  (三)掌握税源管理

  (四)熟悉征收管理

  (五)掌握股权转让所得的管理

  (六)熟悉后续管理

  (七)熟悉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纳税调整

  (一)掌握特别纳税调整概念

  特别纳税调整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问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二)掌握关联申报管理

  (三)熟悉同期资料管理

  (四)掌握转让定价方法管理

  (五)熟悉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管理

  (六)掌握预约定价安排管理

  (七)熟悉成本分摊协议管理

  (八)熟悉受控外国企业管理

  受控外国企业是指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居民个人(以下统称中国居民股东,包括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和中国居民个人股东)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所得税法规定税率水平50%的国家(地区),并非出于合理经营需要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外国企业。

  (九)掌握资本弱化管理

  (十)熟悉一般反避税管理

  (十一)熟悉相应调整及国际磋商

  (十二)熟悉法律责任

  十三、征收管理

  (一)熟悉纳税地点

  (二)熟悉纳税期限

  (三)掌握纳税申报

  (四)掌握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五)熟悉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六)熟悉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

  (七)掌握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所得税管理

  (八)熟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

  (九)熟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

  (十)掌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填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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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Ⅱ》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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