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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间接列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时,主要需要调整四大类项目:① 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② 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③ 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④ 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其基本原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减少净利润的项目-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增加净利润的项目+与净利润无关但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与净利润无关但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
对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影响净利润的业务,一般应通过调整“损益类”账户的发生额确定,此类业务涉及的是“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两类业务。如无形资产摊销业务,应调整“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账户;
对与净利润无关但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业务,应通过调整“经营性流动性类”账户本身的发生额确定。如收回客户前欠账款业务,应分析调整“应收账款”账户的发生额确定。
对于补充资料中的几个主要项目说明如下:
(1)资产减值准备(属于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影响净利润的业务)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本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计入当期利润表中的“损益类”项目。但实际上并未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因此,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应将其加回到净利润中,若恢复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应从净利润中将其扣除,在具体计算时可以直接根据“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当期发生金额计算。
(2)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有的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有的计入制造费用。计入期间费用的已列入了利润表,计入制造费用的则可能通过销售成本列入利润表,也可能形成企业的期末存货。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并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其全部加回。当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包含在存货中时,虽然未影响净利润,但是增加了存货,这里也将其加回(计入存货的部分属于与净利润无关但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所以应加上),然后在“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项目中在将其相同净额扣除,形成自动平衡。也就是说,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调整时,应将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不管是计入制造费用还是计入期间费用,都先是加上,对于计入制造费用的,增加了期末存货,但该部分存货的增加没有支付现金,所以再在“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项目中以相同金额调减。
(3)无形资产摊销(属于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影响净利润的业务)
无形资产摊销时,计入了管理费用,使本期净利润减少,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其全部加回。
(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属于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但影响净利润的业务)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时,计入了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本项目的确定原理与固定资产折旧项目相同,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其全部加回。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业务,不会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增减变化,但这类资产在处置时会产生处置损益,从而影响净利润。因此,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加回或扣除。
(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计入了营业外支出,使净利润减少,但这部分损失并没有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以应在调节净利润时加回。固定资产的盘亏的处置,也会影响净利润,也应在净利润基础上加回。
(7)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了净利润,但这部分损失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以应在调节净利润时加回。
(8)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可以分别归属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对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财务费用,若既影响净利润又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业务,则不需进行调整;若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业务,应通过调整经营性项目本身完成。
对属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财务费用,只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应全额考虑,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财务费用不予考虑调整。
(9)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项目是因为投资活动所引起的,与经营活动无关。也就是说,该项目影响净利润的变化但不会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若为投资收益,调节净利润时应减去;若为投资损失,调节净利润时应加回。本项目不考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影响的净利润。
(10)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的增减变动一般属于经营活动。存货增加,说明现金减少或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存货减少,说明销售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所以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减去存货的增加数,或加上存货的减少数。在存在赊购的情况下,还应通过调整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来反映赊购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若存货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则不能对其进行调整,如对外投资减少的存货,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等业务。
(11)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主要是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包括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等。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变动一般属于经营活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说明收入增加,净利润增加,但并未收到现金;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说明现金增加,但不影响净利润。所以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减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数,或加上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数。
若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且不影响净利润,则不能对其进行调整,如债务重组中债权方由于收到客户以固定资产抵债而减少的应收账款。
(12)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经营性应付项目主要是指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包括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等。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一般属于经营活动。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说明存货增加,最终导致营业成本增加,净利润减少,但并不涉及到现金流出。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说明现金减少但不会影响到净利润。所以在调节净利润时,应加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数,或减去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数。
若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不属于经营活动,则不能对其进行调整,如债务重组业务中债务方由于以固定资产抵债减少的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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