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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税《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合同法律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5/16 17:18:39 字体:

  一、合同概述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分类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的双方权利、义务负担的不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相应代价)

  3.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4.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

  5.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明确规定其内容名称)

  三、合同的订立

  (一)要约

  1.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的撤回、撤销和失效

  (二)承诺

  1.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3.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4.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但是承诺不得撤销。

  (三)合同订立的几种特殊方式

  1.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

  2.拍卖

  (四)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合同的形式

  2.合同签订地的确认

  3.格式条款合同

  (五)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

  2.合同无效

  3.可撤销合同

  4.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不是终止)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六、合同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

  (二)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主要种类

  (一)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特征:(1)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2)是财产所有权与价金互为对价的合同;(3)是诺成、双务和有偿合同。

  1.所有权

  2.履行地点

  3.风险的承担

  4.检验期间

  5.买卖合同的特别解除规则

  6.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7.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二)供电合同

  (三)赠与合同

  (四)借款合同

  (五)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特征:(1)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2)转移的是租赁物的用益权;(3)具有期限性和连续性;(4)标的物为特定的非消耗物。

  (六)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七)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是双务、诺成、有偿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签订的,由承包人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特定工作,发包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特征:①标的数额大;②承包人必须是法人;③有严格的计划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属于要式合同。

  (九)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合同。运输合同的特征:(1)是双务、有偿合同;(2)大部分运输合同是诺成性合同;(3)大部分运输合同是格式合同。

  (十)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十一)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是:(1)是实践性合同;(2)是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3)既可有偿,也可无偿;(4)保管物是特定物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物。

  (十二)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十三)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①为诺成、双务合同;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③合同标的是劳务或服务;④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委托人应亲自办理委托事务。

  (十四)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十五)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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