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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五种其他方法
1.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合理估价方法。
合理估价方法不允许使用的估价方法是:(1)在进口国生产的货物的国内售价;(2)加入生产成本以外的费用;(3)货物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4)最低限价;(5)武断或虚构的海关估价。
二、价格调整
进口货物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三、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完税价格
1.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申报内销时,海关以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5.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内销加工贸易制成品时,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制成品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四、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2.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3.暂时进境货物
4.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5.留购的进口货样等
6.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五、进口货物相关费用的核定
1.进口货物的运费
2.进口货物的保险费
3.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者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境外边境口岸价格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六、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一)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二)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出口关税
2.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3.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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