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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1.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企业合并的概念及方式
1.企业合并的概念
2.企业合并的方式
(二)企业合并的类型
根据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三)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性证券的发行费用在溢价发行前提下冲抵溢价,如果溢价不够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成本法核算
1.初始投资时的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的讲解)
2.成本法下收到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权益法核算
1.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方公允净资产中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之间的差额处理
2.被投资方发生盈亏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3.被投资方分红时
4.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持股比例变化但仍需按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处理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2)追溯认定成本法核算期间被投资方盈亏的影响
(3)追溯认定被投资方分红的影响
(4)追溯认定被投资方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5)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记入资本公积中的金额,在处置时亦应进行结转,将与所出售股权相对应的部分在处置时自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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