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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企业债券、带息应付票据及短期借款等应支付的利息。
利息计提的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
贷:应付利息
利息偿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应确认为负债,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只有经过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实际支付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三)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常见的其他应付款有售后回购方式形成的负债、企业发生的各种暂收款项等。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初始计量
以实际交易价格,即所收到或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
期末按公允价值口径调整其计价:
(1)增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2)贬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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