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2010年注税考试报名:12月22日-31日
内容摘要: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月6日;
现场确认地点:曲阜市人才服务中心(曲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联系电话:4492650。
报名网址: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jnrsj-sd.gov.cn)
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服务费每人30元。
准考证: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一周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宁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考两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为合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二、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8、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6月18日 | 下午 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19日 | 上午 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 2:00-4:30 | 税法(二) | |
6月20日 | 上午 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 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三、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二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务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四、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统一使用济宁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月6日;
现场确认地点:曲阜市人才服务中心(曲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联系电话:4492650。
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jnrsj-sd.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报名点为曲阜;单位代码为103。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考生即时采集本人数码照片上传,即考生采集照片的时间应在本次考试报名文件上网公布后,采集照片的摄像头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压缩为符合要求的格式后上传,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白色背景,无边框,常戴眼镜者可配戴眼镜,照片要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第三人依据照片能够迅速判别是否是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即时采集数码照片的考生,必须使用拍摄时间距上传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因使用照片达不到要求而影响正常报名考试的,后果自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考生未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有意修改照片形象特征、采用合成照片等形式违纪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长严格审核考生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对身份证号录入错误、照片不清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长负责组织报名工作,统一将现场确认需审验的有关证件及材料按照现场确认时间集中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缴费、办理确认手续。个人报名不予受理,过期不再办理。
五、现场确认需审验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为: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对确实不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确认手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学历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2、相关考生报名所需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或税务师执业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3、《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注:所在单位还要在表中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及《XX年度XX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各一份(以上两表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4、《XX年度XX考试报考单位(部门)承诺书》(见附件2)及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从事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以上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5、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填写《xx年度xx考试免试科目考生备案表》(见附件3)(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六、有关注意事项:
通过现场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应在2010年1月7日至1月9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若有疑议,须在2010年1月10日前与现场确认地点的工作人员联系。
七、特别提醒考生:
1、老考生报考原级别、专业的,必须填报档案号。
2、《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4)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3、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八、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服务费每人30元。
九、教材征订及准考证事宜:
请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长注意并通知到每位考生。
1、考试指定用书由市国税局、地税局办理,联系电话:国税局:3168829;地税局:2397615。此次教材征订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
2、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一周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附件(请在曲阜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qufu.gov.cn/rsj/)“下载专区”中下载):
1、《XX年度XX考试报名汇总表》;
2、《XX年度XX考试报考单位(部门)承诺书》;
3、《xx年度xx考试免试科目考生备案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