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2009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5月11日-24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全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等工作由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4日下午、5日和6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苏州市区设立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答题及试卷回收方式
(一)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如下事项: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考点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按此要求严格检查。
六、报名工作
(一)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5月11日—5月24日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5月25日—5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网址:http://www.szrsks.com
(二)各县级市人事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无论新老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初审。
1、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苏州市东大街288号) 65109437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人才市场3楼) 58697730
常熟市:常熟市人事局职称事务所
(常熟市珠江路222号) 52805322
昆山市:昆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昆山市前进中路305号四楼) 57339006
吴江市:吴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3楼) 63483457
太仓市:太仓市人事局职称科
(太仓市上海西路5号) 53542494
2、现场资格初审时,新考生需送交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3、现场资格初审时,老考生需送交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2寸照片1张。
(2)上年度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县级市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有关问题,请按照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8月24日起,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苏州人事考试网www.szrsks.com提供下载),并在网上报名期间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东大街288号)。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昆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