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人事考试机构,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为便于考生报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由人事部门和行业协会同时同地一并进行,报名时间应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予补报。为便于对考试信息统计分析,请各地在报名时务必采集学历和专业信息。考点设置应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的规定执行。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与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相互协商,密切合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为方便广大考生应考,经商定,从2010年起,将原来的两天半的考试日程安排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不变,但次序有变化,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请各地注意做好安排,并务必通知到考生。
二、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三、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评估协会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要将5科专用答题卡、考场记录单、详细的交接清单以机要邮寄方式寄往答题卡接收点(也可直接押送,注意不要试卷卷本),并电话通知接卷单位。
寄送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318号
山东山大欧玛软件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华英 0531-66680757、15905316757
唐 伟 0531-66680783、13305311171
六、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发行,各地资产评估协会在报名时要做好征订工作。
七、考试费用上缴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执行。各地的收费标准请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物价、财政部门申报。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标准与监督处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010-88191803,88191860)联系。
附件1.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月份10日前 |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各地发布考试公告,开始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教材征订工作 |
4月23日前 | 将考试报名人数、考试用书征订数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
7月24日前 | 各地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报试卷预订单 |
考 试 | 9月4日 上午 8:30—11:00 经济法 下午 1:00—3:30 财务会计 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5日 上午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
9月9日前 |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上报考场分配信息,并在考后3天内将5科专用答题卡寄出 |
10月15日前 | 接收下发的成绩信息 |
11月5日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