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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建筑物的损耗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建筑物损耗部分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建筑物损耗的内容及损耗确定方法的掌握程度,考核考生判断建筑物损耗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的内容
建筑物损耗的确定方法。通常使用年限法、观察法确定建筑物的损耗。此外,还常使用一些辅助方法,如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等来确定损耗。
2.熟悉的内容
(1)建筑物损耗及其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因素。一般归结为物质因素、功能因素和经济因素三类。
(2)确定建筑物损耗的现场查勘工作程序和现场查勘要点。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的建筑物。现场查勘要点主要包括:结构、装修、设备三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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