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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预习:专项应付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3/21 09:07:03 字体:

第七章 负债

  知识点十一、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该科目应当按照拨入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收到资本性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教师提示:此时无需考虑专项应付款。待工程完工后再考虑。

  3、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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