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内容摘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工作由省级人事考试中心和地方协会组织,通常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由于各地工作进展不同,报名时间通常为4-6月间,各省区市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程序可登录相关人事考试网站和地方协会网站进行查阅。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需要验证身份证(军官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开始报名
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8-9日举办,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开始。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设立。从1996年首次考试以来,截止2011年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已举行15次,全国已有近 3.9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报名时间和程序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工作由省级人事考试中心和地方协会组织,通常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由于各地工作进展不同,报名时间通常为4-6月间,各省区市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程序可登录相关人事考试网站和地方协会网站进行查阅。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需要验证身份证(军官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向考试组织部门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同时在报名时应向考试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
报名的详细程序请参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及安排。
三、免试科目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以供验证。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考试日程为两天,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考试科目和时间分别为:
9月8日 上午:08:30-11:00 经济法
下午: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9日 上午:0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14:00-17:00 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