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5日起
内容摘要:山东省济南市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7月9日-11日,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7月11日-13日。现场确认地点:山东天演会计师事务所(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济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jn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人考函[2012]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2年度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 上午 8:30—11:00 经济法
下午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9日 上午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可申请免试相应考试科目。具体规定如下: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门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考生在报名时应现场出示资格证书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免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
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7月9日-11日
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7月11日-13日
现场确认地点:山东天演会计师事务所(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0531-86150503、86078456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济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jn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将本人照片信息输入微机,按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照片。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承诺书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手续。
5.报考人员经现场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不办理交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6.报考人员在网上交费后,可于2012年7月14日-16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核对报名信息,确认网上交费是否成功。
7.报名成功的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9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5科试卷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用笔不同,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防止用错;(3)须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相应条款处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