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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预习: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013/03/2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论

  知识点十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2.性质: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3.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物权法律关系,导致承租人获得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

  (1)同一物只能设立一个租赁权: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方不得将该租赁物再出租给第三人。

  链接:同一物之上不得同时成立两个内容相互矛盾的物权。

  (2)买卖不破除租赁: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售租赁物的行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同买受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自买卖成交后继续生效。

  链接: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债权可以优先于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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