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3日起
内容摘要: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9:00-6月7日17:00。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2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9:00-6月7日17:00。
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报考者注意阅读《韶关市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务费的通告》(http://sg.gdkszx.com.cn/show.asp?id=1509)和《网上缴费温馨提示》(http://sg.gdkszx.com.cn/show.asp?id=1520)。
(二)交费确认
我市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我市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6月7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到我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见附件1,逾期未提交者,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9月7日 | 8:30-11:00 | 经济法 |
13:00-15:30 | 财务会计 | |
16:30-19:0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9月8日 | 9:00-11: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各科试卷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9月2日9:00-9月6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0751-8526601、8526609。
(六)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七)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
1.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