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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已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
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本市合格标准为55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取得全国证书,可以在2009~2011年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达到地方合格标准取得地方证书,只能参加2009年的评审。
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自10月28日~11月4日到原报名地点(会计之家406室)持准考证、身份证领取,周六、周日不办公。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11月5日到会计之家406办理查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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