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0日-30日报名
2008年度全区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8〕98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全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在自治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从事会计工作且持有经财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
中央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6月10日至6月30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考评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计工作年限、学历年限以及会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底。论文和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5月。
(三)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和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五)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将根据我区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我区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需的资料包括: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签章、负责人签名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中级会计师证书、居民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和近期同一底片的1寸免冠照片3张。
三、收费标准
凡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字〔2005〕752号)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180元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