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09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8日-26日报名
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9]12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保证我市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前往所在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市直的,请前往蓬江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8日——6月26日。
(二)蓬江区报名地点:蓬江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江门市北郊新城天河东路18号,联系电话:3222750 3217517)。其他各市、区的报名地点,由各市、区自行确定。
(三)报名手续:申报人报名时应填写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登记表,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核查,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含贴报名登记表的相片),同时提交1寸免冠相片电子图片文档1份(使用软盘转载)
二、报名条件
本次考试报名相关年限计算到2009年8月31日。
(一)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有效的江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经济师(财税类)、审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
(二)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可以办理报名手续。
三、取准考证时间为2009年8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