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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1、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网上报名网址是什么?
答:上海市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从2010年6月28日起开始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 2010年6月28日9:30——7月4日24:00。 考生登录上海财税网站(网址为),点击主页面上“2010年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就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操作。
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将如何实行资格审查?
答: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通知要求,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并作出承诺。在报名过程中,由于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1)报名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者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名者承担全部责任;
(3)报名者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经审查确定后,考试成绩无效。
3、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否报考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答:凡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居住证明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可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4、考生怎样进行报名?
答: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主页,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并签署承诺书后,根据网页的提示,注册登录信息(包括登录名和密码),进行报名操作。
5、考试的报名考务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费用?
答:根据市物价局核准,报名费为10元/人,考务费80元/科。报名及考务费与考试用书征订款等各项费用在缴费时一次付清。
6、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如何征订?
答: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及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教材(2010)》等辅导教材,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征订。征订费用通过网上交费系统和报名、考务费用一并支付。
7、网上征订考试用书后,如何领取?
答:今年考试用书一律通过网上征订,同时实行网上征订、快递送书方式(考生承担部分快递费用)。考生报名、考务费用和考试用书的报销凭据,也将随快递一并送达。快递送书服务仅限本市范围内,若考生填写的送达地址为外省市,概不送达。
8、未征订考试用书人员,如何领取报考费用收据?
答:考生需凭身份证明和报名信息表等资料,前往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312室(地址:定西路1118号)领取报考收据。联系电话:021-62403902、62403802。
9、网上报名如何支付考试费用?
答: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实施全程网上操作。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一次付清各项考试费用。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10、“网上支付”如何操作?
答:考生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按照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网站中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网上缴费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客服专线95516。
11、对“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有什么要求?
答:该银行卡一般应先到发卡行办理网上支付的开通手续,方可进行相关操作。有关网上支付开通手续的办理等问题请向相关发卡行咨询。
12、考生“网上支付”缴费时是否必须使用考生本人的银行卡?
答:不需要。凡是已符合上述“网上支付”要求的银联卡,都可以代为办理缴费手续。
13、“网上支付”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考生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的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能办理退考;
(2)考生一旦点击缴费按钮,生成电子支付订单,那么考生的报名状态变为“准备缴费”,所有信息将不能改动,请考生谨慎操作;
(3)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影响支付响应速度,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避免重复点击产生的差错;
(4)考生进行网上支付操作后,应等待报名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字样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
(5)网上支付没有成功的,考生可点击报名系统中“缴费”按钮重新支付。
14、如何打印报名信息表?
答:按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只有完整填报基本信息并进行网上交费成功后,即网上报名状态为“报名完成”字样,才表明网上报名成功,可打印报名信息表。
15、准考证何时下载打印?
答: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从2010年8月25日上午10:00起,考生可登陆上海财税网站“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17、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以进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3)考生可以携带钢笔、铅笔、塑料橡皮、尺子、圆珠笔和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考试座位。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计算器和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18、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
19. 考试通过后,如何领取成绩合格证?
答:考试成绩将由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公布下发,一般在考试日后二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网站公告。
今年我市采用报考条件后审的方式,即对考试合格人员,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方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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