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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单位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审核、盖章、出具承诺函和汇总表(中直单位要同时附委托函)后,于11月12日(周五)12:00前送当地市财政局会计处(科),由市财政局统一送到高评办指定地点。
辽宁省高评办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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