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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张财会字[2011]6号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将于6月下旬进行。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和苏州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今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评审条件及有关说明、收费标准等按江苏省厅苏财会[2011]22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申报人员要如实并及时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我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会计管理科工作人员要按照省厅《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文件的要求,严把材料质量关,对送审材料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见附件)进行初审,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盖章确认,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
张家港市材料报送时间:2011年6月23日至6月28日(双休日不上班),上午8:30——11:15,下午13:45——15:30。张家港市材料报送地点:张家港市财政局2楼F205室(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6号,财税大厦)。
四、《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及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等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查阅或下载取得。有关表格附后。
附件:
1、江苏省厅苏财会[2011]22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张家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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