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1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30日止
根据省职改办、省会计专业考试办《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甘会考【2011】8号),201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已近开始,考生可在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进行报名,现将报考、评审高级会计师的有关事项公布于下,仅供参考。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30日报名。
考试时间: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报名费用:考试考务费100元。
考试用书:需要购买考试用书者,请在报名时预订。
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爱岗敬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资格五年以上。
2、具体条件: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0年以上;
(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5年以上(评审兰外有效、企业有效或单位有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5)符合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
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当年12月31日。
附件: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甘会考[2011]8号)
各市(州、矿区)财政局、人社局,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15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爱岗敬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资格五年以上。
2、具体条件: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0年以上;
(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5年以上(评审兰外有效、企业有效或单位有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5)符合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
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当年12月31日。
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场设置:由省会计考办在兰州高考定点学校设置考场。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30日。
2、报名办法:本人填写《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持以下材料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
(1)学历证书;
(2)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核报后由本人退呈报单位1份);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考试管理
1、各市(州)、矿区报名工作由财政部门主办,经人事(职改)部门和中央在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7月5日前上报省会计考办。
2、省属各厅(局)、企业集团(公司)及中央在兰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由财务部门按照会计人员管理分工,分别上报省会计考办和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
五、考试用书
需要购买考试用书者,请在报名时预订。各市(州)、矿区财政局应于7月5日前上报考试用书预订汇总数。
六、考试要求
1、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考试合格后,还须符合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经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因此,各单位组织报名时,应提醒考生阅读“报名表”的“须知栏”的内容,并让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将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并对本人证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3、中央在甘单位会计人员符合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的,单位人事部门应在报名表的审核盖章栏目内,特别注明“符合本部门破格条件”的字样。
4、中央在甘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省会计考办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5、各市(州、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认真核查考生的证件及相关资料,按时上报考试人数及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