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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1年度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注意事项

来源: 天津财政局 编辑: 2011/10/31 17:20:44 字体:

  一、网上申报需要扫描的资料

  上传图片要求:300K以内,JPG格式,上传的图片必须清晰并请摆正

  1、委托代评函(由承包单位盖章,驻津单位需换成市职称办的委托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封面(2011年在封面姓名的下方增加了“身份证号”);

  (2)第2页 基本情况页(必须贴照片);

  (3)第8页 任职期间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页(填写如近5年的考核结果,如2010年合格或优秀字样即可);

  (4)第9页 单位推荐意见页(其中基层单位意见必须注明“公示情况”和填写人数),呈报单位意见为主管局、集团(总公司)、区县人事部门或者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本信息页。

  4、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姓名和授予时间页。

  7、外语综合类B级以上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的证书。

  8、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1964年以前出生符合计算机免试年龄的需身份证。

  9、单位规模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10、公开发表的论文封面和目录。

  11、身份证(1964年以前出生符合计算机免试年龄的需身份证)。

  12、破格申请报告(必须由主管局、集团等呈报单位盖章,正常申报的不需提供)。

  13、《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经呈报单位盖章,英语免试人员提交)。

  14、起草并实施的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方法、管理制度、讲义的证明(单位盖章)。

  二、网上申报需要上传的电子文档(必须为word文档)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word)。

  2、申报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情况简表(word)。

  注意问题:

  (1)外语考试成绩栏:如免试的,注明免试原因;

  (2)计算机考试情况栏:请注明免试原因或4个模块内容;

  (3)任现职后代表性著作、论文、业务工作报告栏:先论文再业务工作报告;

  (4)任现职后主要业绩:应该先写出业务自传,然后在此基础上高度提炼,写出主要业绩;

  (5)任现职后获奖的情况:必须是会计工作方面的获奖证书;

  3、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后的工作业绩总结(或业务自传)(word)。

  4、公开发表论文及业务报告(word)。

  三、申报纸质评审材料要求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报评人员按照受理单的要求携带下列资料到指定地点报送评审材料:

  1、委托代评函,驻津单位需换成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的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用A4纸打印。

  3、《申报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情况简表》一式20份,A3纸打印。

  4、下列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最高学历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3)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综合类B级以上);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7)身份证;

  (8)获奖证书。

  5、英语免试人员还需提交《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1份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年龄在50周岁以上者需身份证、英语六级以上者需六级证书等)。

  6、破格申请报告(学历或资历破格人员提交,必须由主管局、集团等呈报单位盖章,正常申报的不许提供)原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后的历年成绩卡片(个人2006~2010年考核档案复印件加盖红章)(无考试卡片的填写考绩登记表一式2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8、单位规模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9、已公开发表的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著作、论文原件或结合实际且被采纳的工作报告等须由本人自行指定申报评审的论文,不超过3篇。

  10、申报人员起草的,代表其业绩水平的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方法、管理制度、讲义等材料复印件(需整理出目录由单位盖章,并由单位出具专门的证明材料)。

  11、申报人员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提出过重要建议并被领导认可和采纳的、亲自讲授会计课程的、参加区县级以上财税制度制定工作的、参与审计行业性财税改革工作的、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被确认水平较高或经实践取得较好效益的、创造先进的财务管理经验被省级主管部门认可并加以推广的以及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须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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