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宁夏考区各项工作已圆满结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15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考办《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12号)文件精神确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有限期截止2013年年底,合格成绩在全国范围3年内评审有效。
同时,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1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区内合格分数线的复函》(宁人社函[2011]467号)文件精神,确定2011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自治区区内合格成绩分数线为58分,区内合格成绩1年内有效,有限期截止2011年年底,可申报参加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评审。请考生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网查询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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