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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经研究,现将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办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11年度评审通过的各系列正、副高级职称。包括:工程技术、农业、新闻、档案、党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审计、经济、统计、会计、公证、药品技术,计划生育、图书资料、艺术、群众文化、文博、美术、高校教师、中专教师、技校教师、出版、体育、播音、卫生、中学教师。
二、办理的时间、地点
2012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市人社局专处技(贵州路69号,军培中心4楼415室)。
三、办理程序
1.各主管单位需提交办证人员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
2.卫生正、副高级、高级工程师、中学高级教师证书可现场办理完毕,其它省评职称证书需到省人社厅验印,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不受理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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