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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衢财会〔2012〕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本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巨化集团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范围、条件以及各项材料的要求,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2〕43号)文件执行,并提供当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合格证书。明年参评对象需提供两年公需课合格证。
二、报送程序
评审材料按属地原则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各县(市)财政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汇总后的《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评审公示,公示后,有关材料连同公示情况送市财政局,并由市财政局汇总后统一报送省财政厅。市本级(含两区)单位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审查,由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进行。
三、报送时间
各县(市)财政局、市本级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报市财政局会计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相关电子表格可在浙江省财政厅网站(网址:http//www.zjczt.gov.cn)或衢州财政地税网(网址:http//www.qzft.gov.cn)下载。
联系人:赖雪红 联系电话:3055217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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