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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前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41号)和《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2]43号)的规定,将东阳市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共14人予以评前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与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相关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真实姓名。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2、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共7天,从2013年1月24日起到1月30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东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联系电话:86662633;地址:人民北路8号;邮编:322100)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培训科(联系电话:0579-86675761;地址:振兴路609号;邮编:322100)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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