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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领取(国家线60分,省线55分)。
在省直报名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5日—3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华西路21号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十七中对面)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在各设区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与各市联系领取合格证事宜。
省会考办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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