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2010年经济师考试4月15日-28日报名
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人保函 [2010]14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名称如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
考试分中级、初级。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两科: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考试的两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者,授予人社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1)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0 年4月15 日-4月28日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0 年4 月19 日-4月28 日(节假日休息)。由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统一携带考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及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考试报名的,还须出示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地址:西小太平路、七星街北103 号五楼
电话: 0453-6271996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 2010 年4 月19 日-4 月28日。按省物价局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每个考生收费 63 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 http://www.rsks.gov.cn ) 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0年6月28日-7月2日到市考试中心领取, 逾期不补。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 年10月27日-11月3日,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 年11月3日前与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 , 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生用后收回。
3、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 铅笔作答。
五、考试用书
1、2010年经济考试继续使用2009 年版经济考试用书。
2、考试用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发行。我市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持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2 )自愿预订考试用书。
3、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 年经济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附件:
2、2010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点击下载)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