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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威海市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威海市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准办理。现将资格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直(含高技区、经技区、工业新区)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所需资料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在校学生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
二、各市区合格人员由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集中办理。
三、办理时间:3月31日—4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四、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开具的介绍信(盖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贴照片)、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准考证或报名表及与准考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2寸照片1张。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直(含高技区、经技区、工业新区):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胶州路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7室),联系电话:0631—5226025.
环翠区: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5224845.
荣成市: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7561527.
文登市:文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8981706.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6651690.
各级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证书办理手续,认真进行证书办理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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