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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关于领取2011年经济(初、中级)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1年经济(初、中级)专业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尽快领取证书:
一、请按报名属地原则到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主管部门领取证书。具体领证方法请与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主管部门联系。
二、省直或市直单位的考生,以及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请按照以下要求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
1、 领证所需材料: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一)和本单位合格人员名单(请从附件四中挑选并打印出来);;
(2)、填写完备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
(3)、领证人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可复印到一张纸上,只复印正面即可);
(4)、考生准考证原件;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请贴在《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上);
2、说明:
(1)、《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请严格按照附件三的填写说明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无上级主管部门则无需盖章)或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公章,贴上与证书相同的照片;
(2)、由单位统一报名审核的考试,合格证书由单位统一领取;考生自己领取的,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代领;
(3)、领证地址: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联系电话:3160170.
具体位置指引:华光路潘庄南门路口向南100米路西;
可到达公交车指引:125路职教中心站下车路西;2路、138路公交车广电大厦站下车东南方向500米。
3、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办理;领证没有截止日期。
附件一:领证介绍信
附件二:《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三:登记表填写说明(专业)
附件四:2011年经济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温馨提示: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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